编剧: 爱德华多·G·瓦卡、詹妮弗·吉布林、卡塔琳娜·施瓦茨、萨琳娜·兰德菲尔德和理查德·麦肯齐-格雷·斯科特
编者注:从今天下午开始,该博客将主办一场由诺丁汉国际法和安全中心会议 发起的研讨会, 纪念《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签署 70 周年。
1948 年 12 月 9 日,联合国大会为应对大屠杀通过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该公约旨在防止和惩治“蓄意全部或部分消灭某一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群体的行为”。目前,已有 150 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希望当代和后代不会再经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犯下的如此令人发指的暴行。
过去 70 年来,种族灭绝的法律概念经历了演变和成熟。各国和国际社会被赋予了防止、起诉和惩罚种族灭绝的动力,以兑现其“不再发生”的历史承诺。最近是《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颁布 70 周年,这激发了人们对其发展的反思和对其遗产的批判性评估。
诺丁汉国际法律与安全中心由玛丽·富特教授和奈杰尔·怀特教授 新加坡 WhatsApp 号码 共同领导,于 2018 年 11 月组织并赞助了一场跨学科会议,以纪念“《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颁布 70周年”。在三个小组中,与会者重点讨论了种族灭绝的概念化、司法问题和普遍性以及责任。然后,从中选出三篇最佳论文(每个小组一篇),用于这个关于EJIL:Talk!的小型博客研讨会。
第一篇博文由 Maja Munivrana Vajda 撰写,探讨了种族灭绝罪编纂的利弊,并讨论了 70 年来始终未变的定义的解释难题。Vajda 探讨了将种族灭绝罪概念化为“罪行中的罪行”与将其概念化为冗余罪行之间的矛盾,主张进行一种既能确保结构连贯性又不改变罪行本质的解释。
在第二篇文章中,阿米娜·阿达南分析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六条与普遍管辖权之间的联系。阿达南首先关注普遍管辖权的起源和《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其中故意省略了普遍管辖权。随后,她探讨了导致种族灭绝受到普遍管辖权约束的渐进发展,从艾希曼案到特设法庭,以及最近的国际刑事法院。
最后,Marco Longobardo 的帖子质疑国际法院将防止种族灭绝的义务定性为行为义务。Longobardo 借鉴 Roberto Ago 对行为义务和结果义务的区分,评估了国际法院在 2007 年波斯尼亚诉塞尔维亚案裁决中的结论,并试图在防止此类犯罪的义务背景下解释“种族灭绝”事件的作用。
这些文章涵盖了国际法典化 70 年来种族灭绝罪争议的局面。它们回应了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下不断变化的需求,在追溯种族灭绝罪历史的同时,着眼于种族灭绝罪的演变。因此,会议组委会希望这些文章能够鼓励人们反思 70 年的实践,并在不断变化的全球背景下思考种族灭绝罪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