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相对容易地了解顾客是否满意。他们只是在餐桌上询问:“您用餐愉快吗?”服务提供商和零售商必须找到其他方式来获取反馈。有些人发送电子邮件或信件,有些人打电话给客户。这种方法完全可以理解和值得称赞,特别是因为它通常用于改进和纠正错误。但如果电话满意度调查被视为不公平广告而遭到拒绝,很快就会被证明是一个代价高昂的错误。
无理骚扰
《反不正当竞争法》(UWG)在此背景下具有决定性作用。第 7 段定义了“不合理骚扰”。第 2 段第 2 句规定:
在未经消费者事先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向消 RCS 数据美国 费者进行广告宣传,或者在未经其他市场参与者至少假定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向消费者进行广告宣传,始终可以假定为不合理的骚扰。
这导致了一系列裁决,法官必须处理通过电话进行满意度调查的合法性。例如科隆高等地区法院。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案件编号 6 U 41/08 和 6 U 191/11。其中一个案例涉及一家汽车修理店,该修理店委托一家民意调查机构对顾客进行调查,以了解修理是否令顾客完全满意。
调查也有广告性质
其中一名客户是一名律师,他立即通知了竞争管理部门。他向公司提供了他的手机号码,以便员工有疑问时可以联系到他。但这并不代表同意将电话数据用于其他目的——例如来自民意研究机构的电话。随后,竞争管理局从科隆地区法院获得了一项禁令,规定如果再次违法,将被处以 25 万欧元罚款或最高一年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