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裁决号141/2019 是一项重要裁决。在有关前总理贝卢斯科尼涉嫌使用陪同人员中介服务的审判中,有人对梅林法中一些有罪条款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但该质疑已被宣布为毫无根据。特别是,法院排除了将卖淫活动视为不可侵犯的性自由权利的体现,而认为卖淫活动是一种受宪法所规定的限制的经济活动。
为了更好地阐述问题,法官们采用了比较论证,重建了自十九世纪以来各州采取的有关卖淫的立法政策。最初的监管模式是容忍妓院卖淫,只在第三方胁迫最弱势群体或明显剥削的情况下才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对妓女进行严厉的控制。许多国家都遵循一种废娼模式,认为卖淫是一种有辱人格、对社会有害的活动,一方面确立了妓女和嫖客不受惩罚的权利,另一方面又为以各种方式便利、支持 开曼群岛电报号码数据 或剥削卖淫市场的第三方划定了刑事相关领域。正是这种模式,其名称清楚地唤起了废除奴隶制的斗争,也启发了参议员莉娜·梅林 (Lina Merlin) 提出的 1958 年第 75 号法律。相反,一发了美国几个州实施的法律,这些法律被一些人定义为禁酒主义,对妓女和嫖客都实施了刑事制裁。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模式进一步分化:一些国家(非欧洲国家,也有欧洲国家,包括荷兰和德国)采取了所谓的政策。新管制主义者,注重合同自由和对卖淫企业副作用的管制,以期减少危害,同时通过重新引入登记和严格控制。其他国家则根据一些国际和欧洲立法的迹象,试图通过对嫖客而不是妓女的行为做出不利的判断并考虑对后者进行刑事制裁来加强废娼模式:一些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以及最近的法国就是这种情况。根据不同的观点,这种模式被称为新废奴主义或新禁酒主义(Consulta 使用第二个术语)。比较分析最后引用了葡萄牙宪法法院和法国宪法委员会的两个判例,这两个判例分别认可了受废奴主义和新废奴主义模式启发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