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的变化是如何表达的?
尽管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立场多次发生变化并不令人意外,但立场变化的不同表达方式值得评论。在上述第一个案例中,即在另一国领土上未经同意使用武力的情况下对国际冲突的定义,本评论的作者在正文中清楚地揭示了前一评论和新评论之间的差异。在本案中,更新后的评论正文引用了前一评论的段落,阐述了新评论中的观点差异,并解释了差异的原因。
新评注中指出了旧评注与新评注之间的差异,但只是在脚注中指出。虽然新评注详细讨论了 1949 年日内瓦公约中的占领概念是否与《海牙章程》第 42 条中的占领概念相同的问题,但正文并未表明其立场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先前的立场相反。相反,人们只会在脚注中发现这种观点差异(见2019 年对 GCI 的评论第 154 号和2021 年 埃及资源 对 GCIII 的评论第 160 号),其中写道:“有人认为,占领有两种不同的定义,一种借鉴了《海牙章程》,另一种借鉴了《日内瓦第四公约》”然后引用了旧的评论——“参见 Pictet (ed.),《关于日内瓦第四公约的评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958 年,第 60 页”和三部学术著作(包括我本人的一篇!)
第三个案例涉及共同第 9 条中“有关方”的含义,新评注甚至没有提及他们采取了与旧评注不同的方法。尽管文本或脚注中没有迹象表明正在采取改变,但新评注确实试图证明 2016 年采取的立场是正确的。
我认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评论处理第一次立场变化的方式是可取的。最好承认立场的变化并说明其原因。这样,可以更好地评估相互冲突的立场和变化的原因。即使是上述第二个例子,对不同观点的讨论也使读者更容易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表达的新立场发表看法,因为文本中提出了相互冲突的论点。然而,读者可能不清楚的是,所表达的立场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来说是一个新的立场(与之前的评论相比)。相反,在第三个例子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几乎没有阐明存在相反的观点,更不用说指出该组织在之前版本的评论中持相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