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3 月 20 日星期六,土耳其醒来后看到了一个历史性的事件——总统宣布首次退出人权条约。总统决定宣布土耳其退出欧洲委员会《防止和打击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家庭暴力公约》。最讽刺的是,由于土耳其在其制定过程中发挥了主导作用,该公约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是《伊斯坦布尔公约》。
第 3718 号总统决定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凌晨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内容如下:
“根据总统令第 9 号第 3 款规定,决定终止 2011 年 11 月 5 日签署、2012 年 10 月 2 日根据部长理事会第 2012/2816 号决定批准的《欧洲委员会关于防止和打击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及家庭暴力的条约》。
2011 年 11 月 24 日,土耳其大国民议会批准了《伊斯坦布尔公约》。批准获得一致通过。2012 年 2 月 10 日,部长理事会(现已被总统取代)批准了该公约,这是完成国内批准程序的第二步。2012 年 3 月 8 日(是的,确实是国际妇女节),第 6284 号法律获得通过,旨在将《伊斯坦布尔公约》纳入国内法。该法律第 1(a) 条规定,该法律“以土耳其宪法和土耳其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为基础,特别是欧洲委员会《防止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和家庭暴力条约》。
整个周末,土耳其的宪法律师和律师协会反复指出,这一撤回决定明显 西班牙 WhatsApp 号码 违反了土耳其宪法。这是因为宪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部门不能篡夺立法部门的权力。宪法第90条要求议会通过立法批准人权条约。只有在议会批准之后,总统的批准和公布国际条约的行政权力才会根据宪法第104条得到触发,该条规范了总统的行政权力。因此,人权条约首先通过议会投票通过批准法成为国内法。根据宪法,议会通过的任何法律都不能成为行政部门修改的对象。行政部门,即总统,不能行使立法职能。就国内法而言,议会不能废除法律,在本案中,议会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批准《伊斯坦布尔公约》。只有议会通过国内法废除条约,才能修改或废除该法律。然后,总统作为行政机关实施该法律,完成废除程序,这在宪法上成为可能。
总统在本案中决定退出人权条约,是基于他自己先前的总统通告,该通告赋予他退出条约的权力。然而,根据《宪法》第 104 条,这项权力只能解释为行政权力。它不能用来推翻立法行为,通过颁布立法将人权条约纳入国内法。因此,这一决定及其所依据的通告表明,土耳其宪法在划分立法和行政部门的行动范围方面的基本结构存在更深层次的衰落。因此,那些根据先前的总统通告主张退出决定在国内合法性的人,是在为总统通告可以废除现有的国内立法辩护。从土耳其既定的宪法解释准则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站不住脚的立场,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个违宪的立场。承认议会通过总统法令作出的决定可以废除已纳入国内法的人权条约,就意味着承认土耳其总统可以废除现有的国内立法。这也意味着捍卫总统可以退出任何人权条约,尽管议会在半夜通过发布总统决定将条约纳入国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