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点考察序言的内容
Posted: Sun Mar 23, 2025 3:15 am
功能和语言(作者推测意图的三个方向)之前,本书先确定了一些重要的方法论前提,这些前提一方面可以明确调查范围,另一方面可以证明研究的目标。这些考虑源于对“序言”概念的多面性的观察,它既可以指实际的前提,也可以指法律文本的介绍,尽管是非宪法的。序言的使用在历史上也经历了明显的波动,尽管它在上个世纪通过的宪法中几乎保持不变(与最古老的宪法——美国宪法保持了理想的连续性),事实上,即使在立法性质的行为中,序言的使用也非常频繁,尽管它所体现的功能与宪法文本中相关的功能不同。
在加入联合国的国家中,作者统计了 193 个国家拥有宪法,但有些国家没有真正的宪法文本(特别是英国和以色列)。在接受调查的 190 个国家中(圣马力诺被排除在外,因为其宪法没有英文翻译),158 个国家(83%)拥有包含序言的宪法,其余国家只有 32 个国家。
第一个基本方法论观察是坚持序言的形式化定义,其中包括宪法标题和组成宪法的条款 瑞典号码数据 之间的任何声明。作者承认,制定出在大海中进行选择的实质性标准是完全有可能的。这只是一些序言。但除了明显的定义困难之外,这样的选择还意味着对优点的评估和对各个宪法的选择的欣赏。此外,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地理上”提及宪法条款标题和正文之间的文本的存在来定义序言的存在并不容易。选择形式主义的标准并没有得到明确名称的支持(例如,在南非和德国就有这种情况):就像印度和美国的情况一样,宪法可能没有对序言作出任何文字引用。
在加入联合国的国家中,作者统计了 193 个国家拥有宪法,但有些国家没有真正的宪法文本(特别是英国和以色列)。在接受调查的 190 个国家中(圣马力诺被排除在外,因为其宪法没有英文翻译),158 个国家(83%)拥有包含序言的宪法,其余国家只有 32 个国家。
第一个基本方法论观察是坚持序言的形式化定义,其中包括宪法标题和组成宪法的条款 瑞典号码数据 之间的任何声明。作者承认,制定出在大海中进行选择的实质性标准是完全有可能的。这只是一些序言。但除了明显的定义困难之外,这样的选择还意味着对优点的评估和对各个宪法的选择的欣赏。此外,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地理上”提及宪法条款标题和正文之间的文本的存在来定义序言的存在并不容易。选择形式主义的标准并没有得到明确名称的支持(例如,在南非和德国就有这种情况):就像印度和美国的情况一样,宪法可能没有对序言作出任何文字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