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需要什么呢?
Posted: Sat Feb 22, 2025 3:11 am
几年前,总理办公室问我们什么才能带来重大改变。以下是我们给出的总结,感觉仍然正确:
首先需要的是系统性地为新兴领域(分析、自适应学习、翻转课堂、下一代 MOOC)的研发提供资金,通过 Innovate UK 或其他途径(如EDUCATE对 AI 主题群体所做的那样)。与其他行业相比,这些资金相对较少。尽管有不少单独的项目,但这个领域从未得到过认真、持续和系统的关注,也没有得到适当的经验教训。UKRI 应该填补这一空白。其他国家正在尝试更系统地进行教育技术创新:尤其是新加坡(长期以来在教育技术方面投入巨资)和芬兰及其“ hundrED ”——教育技术全球卓越中心。英国需要类似的精力和关注。
第二个需要是动员学校团体为有前途的创业公司提供试验平台。谷歌或苹果等大型科技公司拥有“认证教育工作者”,他们在课堂上试验他们的产品。但我们也需要为创业公司提供试验平台。没有这样的试验平台,创新者和企业家很难找出在现实世界中行之有效的方法,这加剧了教育科技长期以来面临的挑战:一方面是过度炒作,另一方面是影响力证据薄弱,两者之间存在巨大差距。我们试图开发一个模型,招募数百所学校来扮演这一角色,并允许创业公司和潜在用户(最初与纽约的 IZone 合作)密切合作,但很难做到这一点。Rocket Fund 旨在实现一些相同的目标,但仍然需要一种更有条理的测试方法,将快速变化的技术的快速廉价评估与教育捐赠基金正在使用的更昂贵的严格证据方法联系起来。解决方案的一部分可能是由教育基金会资助的“教育数据服务”,该服务使用国家学生数据 99 英亩数据 库来创建匹配的影响估计,该估计基于与司法部数据实验室类似的模型。
一份报告
第三,需要汇总关于功效的证据——最好是作为一种风筝标志(Pearson使用我们的证据标准模型对其许多产品进行了这种做法),以便英国公司能够通过指出影响证据(使用来自测试平台的证据)来与其他公司区分开来。这也是芬兰等其他国家正在关注的事情。至关重要的是,这些证据需要解释不同元素如何结合起来产生影响,而不是陷入仅仅试图找到最好的单个教育技术产品的陷阱。
第四,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来帮助动员学校团体进行批量购买——通过可以大大简化购买有证据表明对学习有影响的产品的平台(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发生,但没有上述功效证据是不完美的,并且正在成为 Rocket Fund 工作的一部分)。
第五,我们需要展示——少数能起到启发作用的示范项目——并将此作为英国贸易投资署的首要任务(英国贸易投资署已经与英国教育科技公司在世界各地开展了一些良好的合作,但这也经常证明它们在英国市场取得的进展微乎其微)。
最后,需要在国家政府中明确领导重点(可能横跨 BEIS 和 DfE),并与教育科技的主要中心(例如伦敦、曼彻斯特、布里斯托尔布莱顿等)进行轻度协调。行业协议可能有助于实现这一点。近年来,既没有领导也没有协调。这应该是一个相对容易解决的问题。
首先需要的是系统性地为新兴领域(分析、自适应学习、翻转课堂、下一代 MOOC)的研发提供资金,通过 Innovate UK 或其他途径(如EDUCATE对 AI 主题群体所做的那样)。与其他行业相比,这些资金相对较少。尽管有不少单独的项目,但这个领域从未得到过认真、持续和系统的关注,也没有得到适当的经验教训。UKRI 应该填补这一空白。其他国家正在尝试更系统地进行教育技术创新:尤其是新加坡(长期以来在教育技术方面投入巨资)和芬兰及其“ hundrED ”——教育技术全球卓越中心。英国需要类似的精力和关注。
第二个需要是动员学校团体为有前途的创业公司提供试验平台。谷歌或苹果等大型科技公司拥有“认证教育工作者”,他们在课堂上试验他们的产品。但我们也需要为创业公司提供试验平台。没有这样的试验平台,创新者和企业家很难找出在现实世界中行之有效的方法,这加剧了教育科技长期以来面临的挑战:一方面是过度炒作,另一方面是影响力证据薄弱,两者之间存在巨大差距。我们试图开发一个模型,招募数百所学校来扮演这一角色,并允许创业公司和潜在用户(最初与纽约的 IZone 合作)密切合作,但很难做到这一点。Rocket Fund 旨在实现一些相同的目标,但仍然需要一种更有条理的测试方法,将快速变化的技术的快速廉价评估与教育捐赠基金正在使用的更昂贵的严格证据方法联系起来。解决方案的一部分可能是由教育基金会资助的“教育数据服务”,该服务使用国家学生数据 99 英亩数据 库来创建匹配的影响估计,该估计基于与司法部数据实验室类似的模型。
一份报告
第三,需要汇总关于功效的证据——最好是作为一种风筝标志(Pearson使用我们的证据标准模型对其许多产品进行了这种做法),以便英国公司能够通过指出影响证据(使用来自测试平台的证据)来与其他公司区分开来。这也是芬兰等其他国家正在关注的事情。至关重要的是,这些证据需要解释不同元素如何结合起来产生影响,而不是陷入仅仅试图找到最好的单个教育技术产品的陷阱。
第四,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来帮助动员学校团体进行批量购买——通过可以大大简化购买有证据表明对学习有影响的产品的平台(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发生,但没有上述功效证据是不完美的,并且正在成为 Rocket Fund 工作的一部分)。
第五,我们需要展示——少数能起到启发作用的示范项目——并将此作为英国贸易投资署的首要任务(英国贸易投资署已经与英国教育科技公司在世界各地开展了一些良好的合作,但这也经常证明它们在英国市场取得的进展微乎其微)。
最后,需要在国家政府中明确领导重点(可能横跨 BEIS 和 DfE),并与教育科技的主要中心(例如伦敦、曼彻斯特、布里斯托尔布莱顿等)进行轻度协调。行业协议可能有助于实现这一点。近年来,既没有领导也没有协调。这应该是一个相对容易解决的问题。